(校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主席团
1.负责加强学生会与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的联系,及时传达上级的任务和精神;
2.负责深入广大同学,了解同学心声,组织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发挥好服务学生的功能;
3.负责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及与社团的合作;
4.汇总学生会经费管理,负责学生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会内部工作的制度和章程的制定及完善;
6.负责指导监督并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及各类活动的开展;
7.负责对各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加强与学院学生干部的交流与合作;
8.积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与兄弟高校的交流活动;
9.加强新老校区学生会的工作交流。
二、学生综合办公室
1.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管理学生活动中心;
3.负责学生会文件归档,组织全校学生德育考核工作和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月评材料的整理汇总;
4.负责做好学生会例会的会议记录工作;
5.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做好每学期及每学年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6.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开展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及各学院学生分会的沟通交流工作。
三、聚青新闻与外联中心
1.负责管理“一师范学生会”微信平台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会”QQ号,确保新媒体平台的良好运营;
2.负责对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及我校大型学生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
3.负责配合学生会日常管理部门,打造一个为学生提供生活便利的服务型新媒体平台;
4.负责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的新媒体平台的交流与合作。
四、权益与生活服务中心
1.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并配合加以解决;
2.帮助同学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争取应有的利益,通过开展座谈、交流活动等方式,对学生合理的诉求表达提供有效渠道;
3.组织同学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同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负责协助后勤服务公司为同学们的生活服务,包括对食堂卫生、饭菜质量等进行监督;
5.负责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优惠卡办理等相关事宜;
6.负责生活知识专题内容的宣传、管理,协助学校后勤服务公司,参与指导伙食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学风建设部
1.负责举办各级各类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
2.及时加强与学校教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学校教育部门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对查堂工作的监督,教学信息的反馈等,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3.负责协调各学院学习部的工作,安排全校学生开展晚自习;
4.负责与继续教育部联系对接,协助开展好职业技能考证的相关工作;
5.负责“双百工程”的实施、运营、管理,协调各学院“双百工程”分会的工作。
六、卫生部
1.负责安排各学院、班级的校园卫生区域、卫生打扫、检查和评比工作;
2.负责协助学校安排各项卫生迎检工作;
3.负责开展各种卫生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各学院学生会的卫生部工作。
七、宿管部
1.负责组织、宣传全校学生贯彻落实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2.负责认真配合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公寓管理科等部门对学生宿舍(公寓)进行全面管理和服务,协助学校分配、调整宿舍,以及宿舍的各项检查工作;
3.负责依照学校对宿舍的相关管理条例,每周分别进行一次对全校宿舍卫生和晚归检查和抽查,并公布结果,作为对各学院宿舍管理的考核依据;
4.负责通过调研,收集全校学生对宿舍管理的合理建议,并向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公寓管理科等部门反应同学意见和对宿管工作的建议,发挥学生和学校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
5.负责开展宿舍文化活动、文明宿舍评比、征文比赛、手抄报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宿舍氛围;
6.监督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宿管部按照学校及学生工作部(处)公寓管理科的要求做好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7.配合学生工作部(处)及学生会做好学生和后勤服务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
八、保卫部
1.负责协助学校保卫处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维护大型活动的秩序,并对护校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协助后勤服务公司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4.解决协助学校保卫部门解决学校各类突发性情况,加强对全校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学生维护人身安全、财务安全等安全意识;
5.负责全校的失物招领工作。
九、文体活动部
1.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为同学们营造发挥文娱才能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2.负责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晚会和比赛;
3.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各项体育竞技活动,协调各学院体育部工作;
4.负责协助学校体育教学部的工作。
十、语工部
1.负责协助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推普活动、三笔字赛事以及普通话考级工作;
3.负责协调各学院安排早读工作;
4.负责组织校辩论赛,并进行校辩论队成员的选拨和日常培训工作,组织校辩论队代表学校参加湖南省高校辩论赛和各类高校间的辩论赛事活动。
十一、心理教育部
1.负责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全校学生,特别是女生生理、心理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2.负责组织开展三自(自强、自尊、自爱)教育活动;
3.负责为广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心理教育、咨询平台;
4.负责配合学校老师开展各种心理咨询辅导活动;
5.负责每学期心理健康报的编辑、发放工作;
6.定期抽查心理联络员的工作,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