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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1日 浏览次数: 次 编辑: 团委 来源: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校属各学生服务团体:

为更好地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继承五四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发奋学习成长,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勇做新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同时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互学交流,校团委拟于2020年“五四”期间在全校团组织与团员学生中选树一批过去一年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隆重表彰,以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切实推动我校共青团思想引领、服务育人各项工作蓬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办法

1.坚持党建带团建,各项评选工作须在学校党委及各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校团委及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实施。

2.优秀教师团干的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教师团干自主申报,校团委根据相应学院团学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产生。

3.活力团总支、红旗团总支的评选采取先由各学院团总支自主申报,校团委再根据评选条件,参照2019年度各学院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中“共青团工作”评分排名、团学工作日常管理得分排名以及各学院团总支互评等数据组织评审,最后报请学校审定。

4.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评选由各学院自主申报,校团委根据申报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月评、特色活动的开展、志愿者覆盖率以及学院互评等情况综合评选。

5.抗击疫情志愿之星、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活力团干部(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学院团总支组织评选,经团总支评定、公示之后将申报材料(包括公示材料)报送校团委。申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文字准确简明。

6.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志愿者总会的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统一进行考核。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相关学生组织统一进行考核推荐,并报校团委审核。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会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文明督导员、优秀护校队员、优秀礼仪队员、优秀艺术团队员及优秀校外辅导员由校团委相关学生部门统一考核推荐,并报校团委审核。

7.校团委拟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学院团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形式的表彰交流(疫情防控期间请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规组织任何聚集活动)。

三、评选名额分配

1.各学院团总支评选校级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活力团干部(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具体名额分配:

活力

团支部

先进

团支部

抗击疫情志愿之星

活力

团干部(团员)

优秀

团干部

优秀团员

城南书院

1

7

1

2

25

50

教育科学学院

1

6

1

2

30

59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

5

1

2

24

47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1

4

1

2

20

41

外国语学院

1

4

1

2

18

3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3

1

2

11

22

商学院

1

4

1

2

16

31

音乐舞蹈学院

1

2

1

2

11

21

体育学院

1

3

1

2

7

14

美术与设计学院

1

3

1

2

13

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

1

4

7

校级团学组织

/

/

1

5

39

/

合计

11

42

12

26

218

354

2.优秀教师团干3名,活力团总支2个,红旗团总支3个。

3.优秀学生分会4个,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4个,优秀社团8个、优秀社团团支部4个。

4. 优秀社团干部9人、优秀社团会员53人、优秀青年志愿者36人、优秀文明督导员10人、优秀护校队员10人、优秀礼仪队员30人、优秀校外辅导员30人、优秀艺术团队员30人。

5.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若干(由校团委实践部根据学生提交寒假社会实践鉴定材料评选产生,重点推荐寒假期间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表现优秀的学生个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要组织人员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在听取学院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2.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优中选优,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特殊时期,评选推荐建议以线上方式为主,严禁违规组织任何师生聚集会议和活动。

3.活力团总支、红旗团总支、活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会、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社团团支部的申报须填写申报表一份(见附件2),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

4.优秀教师团干、抗击疫情志愿之星、活力团干部(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会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文明督导员、优秀护校队员、优秀礼仪队员、优秀艺术团队员及优秀校外辅导员的申报须填写申报表一份(见附件2),上交纸质稿与电子稿。

5.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校属学生服务团体可开展线上评选推荐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严禁违规组织任何师生聚集会议和活动,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报送校团委时间视师生返校正式开学情况另行通知(电子稿发至邮箱:hnystw@126.com)。材料不全、材料不合格或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5074800096。

附件1:校级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2:校级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申报表

(1)优秀教师团干申报表(表一)

(2)活力团总支申报表(表二)

(3)红旗团总支申报表(表三)

(4)优秀学生会申报表(表四)

(5)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申报表(表五)

(6)活力团支部申报表(表六)

(7)先进团支部申报表(表七)

(8)优秀社团团支部申报表(表八)

(9)抗击疫情志愿之星申报表(表九)

(10)活力团干部(团员)申报表(表十)

(11)优秀团干部申报表(表十一)

(12)优秀团员申报表(表十二)

(13)优秀社团申报表(表十三)

(14)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表十四)

(15)优秀社团会员申报表(表十五)

(16)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表十六)

(17)优秀文明督导员申报表(表十七)

(18)优秀护校队员申报表(表十八)

(19)优秀礼仪队员申报表(表十九)

(20)优秀校外辅导员申报表(表二十)

(21)优秀艺术团队员申报表(表二十一)

附件3:学院团总支2020年五四评优申报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共青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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