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下发的《关于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并报请批准,拟推荐“2016级旅游管理1班团支部”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2016级心理学1班姚瑾同学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李豪杰老师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学校监察处、团委据实反映,不受理匿名举报。
电话:监察处 88228206 ; 团委82841080
共青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