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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年代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8日 浏览次数: 次 编辑: 来源:

吴惠子,青年作家、编剧,稻葵传播副总经理。曾获第七届“中华杯”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ONE·一个》人气作家,2006年、2007年两度被评为“《萌芽》年度人气冠军”。

初中入学考试,我的数学考了零分。学校张榜的时候,前5秒我还觉得丢脸,5秒之后我便喜笑颜开,嚯,数学考零分的学生比比皆是,更主要是表妹也考了零分,我顿时心安。

我和表妹双双落榜,我爸和她妈在学校门口沟通了一会儿,打了几个电话,把我俩叫出来,说要给我们转学。

是的,没搞错,开学第一天就转学。

湖北的教育系统一直很严苛,年轻热血的我差点儿就要被“学霸的浪潮”拍死在沙滩上,正要庆幸,却发现我和表妹依然躲不过厄运,被双双发配到了隔壁初中的同一个奥数班。数学书发下来的那一瞬间,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五雷轰顶。

班主任是数学老师,人很帅,狂爱喝酒,爱写诗,每次都红着脸来讲课。据说他不备课,上课也不怎么拿书,穿梭在教室里,酒气熏天,但是他的板书特别漂亮、工整,课讲得奇棒,连我都能听懂。他还有个优点,就是从来不拖堂,40分钟的课,他讲课从来不会超过15分钟,常常还没下课人就走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留下我们满屋的学生自己做题,大家都很自觉,连我都很认真。

有时候英语老师路过我们的教室,会在窗台上放一个苹果或者桃子,新鲜水果上挂着水珠,亮闪闪的很诱人。班主任自顾自讲课,下课的时候拿着水果就回办公室了。有时候英语早自习,班主任也会来教室巡视,那是他鲜有的没喝醉的时刻,他巡视一圈后,默默地在黑板上抄一首中文小诗,抄完,潇洒地撂下粉笔就走,两人不言语,默契极了。

窗户上雾气蒙蒙,我们就像冬天里的一群小狼,眼睛闪闪发光,大家背着单词你看我,我看你,足足议论了他们3年,最后也没有结果。

虽然上课时经常心猿意马,却也在班主任的“放任”下收效颇丰,每次的考试成绩都还能名列前茅。后来上了高中,到了大学,在北京工作后才发现,那时候也许是我人生中智商最高的3年,情商也是登峰造极。

那个年代,我胆大包天,第一次和小混混谈恋爱,也是唯一的一次。

我是校花的闺密,她长得很好看,长腿、大眼睛、长睫毛、娃娃脸。我在长胖之前,跟她一样,也很漂亮。那时候很奇怪,上厕所一定要约着同伴一起去才有面子,形单影只去厕所的人好像都是怪人。

她认识几个哥哥,都住她家的那个小区。那几个哥哥不上学,放学的时候就在学校门口列阵等她,护送她回家,一来二往我也认识他们了。我爸妈那时候经常出差,家里也没人管我,所以,我常常背着书包跟着哥哥们去迪厅,那时候北京还没有MIX,偏远小城镇很流行蹦迪,大家在黑暗里随着灯光扭腰甩头胡乱蹦,男生清一色的喇叭裤,女生清一色的小短裙。我从来不去舞池,怀着一颗叛逆、好奇又胆小如鼠的心,坐在卡座里喝饮料。哥哥们很照顾我,有陌生人搭讪,他们就拦着,蹦完迪他们去打台球,我也跟着去。我不会打,就在一张空台球桌上写作业。

有一回,哥哥们没拦住,邻近台球桌来了一帮小混混,叼着烟,黄头发,满脸暴戾,眉开眼笑地冲着我就过来了。凭我少女般的直觉,我自然撒腿就跑,一口气跑回了家。

第二天到学校,闺密说,昨天我跑掉后那帮人过来要我的联系方式,说有个男生喜欢我。我听着汗毛直竖,有一种出来混终于踩到坑里去的感觉。忐忐忑忑上了一天课,放学后小心翼翼走到校门口,那帮小混混果然就在学校门口蹲点,四五个人紧盯着每一个从学校里面走出去的人。我把心一横,想着大白天他们还能把我怎么着,准备赌一把。刚出去,他们就迎上来了,朝我推过来一个羞涩的男孩,说:“他想让你做他女朋友。”我白了他们一眼,故作镇定地拉着闺密疾步走,他们就一直跟在后面。

刚开始我还不信一见钟情,当时,我一眼爱上的只有香辣牛肉面。他们在我放学后跟着我,断断续续跟了3个多月,那个说一眼就喜欢我的男孩,说我是他从小到大喜欢的第一个姑娘,我相信这话是真的,因为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不像个小混混。

他从冬天追到夏天,暑假的时候我终于心有不忍地答应了。对我来说,无非还是大家一起玩,跟以前并无不同,直到有一天在台球厅门口的草坪上,那个男孩扭扭捏捏地想牵我的手,我不愿意,一生气爬起来就跑了。他们说我装清高,我气呼呼地意识到,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从此划清界限拒绝来往。闺密坚决支持我的决定,我们愉快地回到了哥哥们身边,并迅速淹没在了学长们狂轰滥炸的情书里。

那时候,我和闺密常常会收到不同的情书,两个人经常在上课的时候交换着看,有抄歌词的,有自己的字太丑找人代写的,还有写血书的。真的,写了3个字血迹就干了,变成酱色,那是我收到的最惊悚的情书。

说自己情商高,是因为初三毕业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当年追我的那个男孩因为抢劫入狱了。知道这件事后我捏了一把汗,竟然差一点就沦为问题少女,断送了大好前程。长大后看了很多狗血剧,换了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心想如果当年我也喜欢他,说不定他能改邪归正。再后来我大学快毕业了,托人打听过他的下落。听说他出狱了,换了一座城市生活,有工作,也结婚了。我心里的石头这才算落了地,就像是青春岁月里的符号终于有了个大满贯的好结局。

初中3年,是我最热血沸腾的时期,我差点误入歧途,幸亏作业太多让我悬崖勒马。世界对我而言,充满了奇幻色彩,绝对堪称我青春期的黄金年代。那时候,我相信那个男孩是真心喜欢我、珍惜我,相信自己不懂真正的爱情,相信森林尽头有发光的鹿,相信外星人曾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造访过学校操场,相信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之间有不越界但甜蜜的终极友谊,相信独自上厕所的同学心里住着一个超级英雄。

但我至今不敢相信,初三毕业的时候体检,班主任站在体重秤边上语重心长地说:“你该减肥了。”而当时的自己竟然觉得班主任大惊小怪。现在翻出毕业照,看那张圆嘟嘟的快要看不见大眼睛的脸,心想那么胖的姑娘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喜欢。

我猜一定不是少年们眼瞎,一定是我曾经瘦过,心地纯良,比花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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