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叶铁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积极推进学生会改革与组织建设工作,各项举措稳步开展,成果显著。
在学生会改革方面,学校严格对标对表,开展全面自评。校级学生会组织在工作架构、人员规模、候选人推选等核心指标上,均符合改革规定。二级学生会组织(含各院系、书院等)也积极响应,13个二级学生会组织均在服务同学、组织架构搭建、人员选拔任用等方面达标,改革成效初显。学校同时发布《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学生会作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学生桥梁组织的定位,规范会员权利义务、权力机构运行、执行机构设置及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为学生会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严谨有序开展。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代表选拔严格规范。代表需为在校学生,具备良好政治素养、品德作风及工作能力。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等环节,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确保代表性与广泛性。在选举办法上,遵循相关章程规则,采用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方式,保障选举公正透明。如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经学院团组织推荐、党组织同意,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和团委联合审查,产生候选人名单,再经大会表决选举。
学生会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不断完善。校学生会构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设置秘书处、学习与成长服务部、权益与生活服务部等6个工作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与人员配置。同时,对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选拔与管理,公布人员名单,涵盖政治面貌、院系、年级、学习成绩等信息,确保队伍质量。在干部考核方面,制定述职评估办法,从“德、能、勤、绩”四个维度,通过团委意见、干部互评、干事评价、自我评价等方式综合评估,激励干部积极履职、提升自我。
我校学生会改革与组织建设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规范组织运行,强化服务意识,在落实改革要求、提升学生工作水平上迈出坚实步伐,为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助力学校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一审:邹佳彤;二审:华娟;三审:易利)